一、实施金税三期工程有什么重要意义?
金税三期工程的实施将带来积极的影响:
一是优化纳税服务,通过信息网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全方位的税收服务;逐步实现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轻松办税,从而大大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二是统一国、地税核心征管应用系统版本,实现业务操作和执法标准统一规范,促进税务部门管理职能变革;实现全国数据大集中,利用及时全面准确的数据信息,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和税收征管水平,有效降低税收成本。
三是有力地推动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为提高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提供全方位支持,从而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产生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二、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金税三期工程确定了“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类系统”的工作目标,将建成一个年事务处理量超过100亿笔、覆盖税务机关内部用户超过80万、管理过亿纳税人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信息化系统。
(一) “一个平台”是建立一个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实现覆盖税务总局、国地税各级机关以及与其它政府部门的网络互联;逐步建成基于因特网的纳税服务平台。
(二)“两级处理”是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建立税务总局、省局两级数据处理中心和以省局为主、税务总局为辅的数据处理机制,逐步实现税务系统的数据信息在税务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实现涉税电子数据在税务总局、省局两级的集中存储、集中处理和集中管理,使业务流程更加简化,管理和监控更加严密,纳税服务更加简便,系统维护更加便捷,系统运行更加安全。支持数据总体分析,实现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全局分析与局部透视相结合,全面提升数据综合利用水平,提高决策支持能力。
(三)“三个覆盖”是应用信息系统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税务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覆盖各级国、地税机关,并与有关部门联网。
(四)“四个系统”是指通过业务的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以征收管理和外部信息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和决策支持等辅助业务在内的四个信息管理应用系统。重点建立以税收业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征收管理系统,以外部信息交换和为纳税人服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外部信息系统,并配套建设以税务系统内部行政管理事务为处理对象的行政管理系统和面向各级税务机关税收经济分析、监控和预测的决策支持系统。
三、金税工程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各期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启动建设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叉稽核系统,即金税一期。2001年开始运作金税二期工程,从开票、认证、报税到稽核、稽查等环节进行全面监控,主要监控对象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2005年开始,为实现“业务一体化、技术一体化、系统一体化”,实施金税三期工程建设。2005年9月7日,国务院审议通过金税三期工程项目建议书;2007年4月9日,国家发改委批准金税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8年9月2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初步设计方案和中央投资概算,标志金税三期工程正式启动。2013年,金税三期工程在重庆、山东、山西等国税局、地税局系统单轨上线运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2015年1月8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优化系统)将在三省(区)六单位(广东、内蒙古、河南省(区)国税局、地税局)单轨上线。
本次在广东国地税上线的系统,除了金税三期工程新建系统外,还包括税务总局保留软件和广东国税、地税本地特色软件等辅助软件。其中:
金税三期工程新建系统包括核心征管、个人税收管理、决策支持1包、决策支持2包、纳税服务、外部交换、应用集成平台、安全策略2包等系统。
税务总局保留软件包括:税控收款机系统、机动车发票管理系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系统、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软件、防伪税控系统、税库银前置平台系统、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等系统。
广东国税本地特色软件体系包括广东国税网上办税大厅(含车购税自助办税终端)、电话报税系统、离线申报系统、ETS税银税库系统、企业电子申报系统、网上抄税系统、自助办税终端系统、无纸化办税系统、税收业务助理平台系统、广东省普通发票系统、所得税申报系统、车购税二维码申报系统、内控风险防御系统等特色软件。
广东地税本地特色软件体系包括广东地税ETS、发票在线系统、电子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社保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建安业和房地产业税源控管系统、自助办税服务系统、税源管理平台等特色软件。
四、金税三期优化系统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金税三期优化系统的设计力求实现税收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国业务规范统一、业务全面覆盖、业务有效交互、信息化纳税服务平台等特点。
(一)实现业务规范统一化、税收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金税三期优化系统通过统一税务标准代码体系,实现税务事项及类型的规范统一;通过统一表单文书标准,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数据采集和利用;通过统一业务需求规范,统一编写业务工作手册,形成体系相对完整、逻辑相对严谨、覆盖面广的业务需求,并按照业务需求开发金税三期优化系统,税收管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覆盖全业务。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业务框架实现了全覆盖:覆盖各层级国、地税机关征管的全部税(费)种,覆盖对纳税人税务管理的各个工作环节。
(三)简化涉税事项。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以简捷高效为目标,优化重组业务,明确受理即办事项,精简处理环节,实现税务事项的多业务处理模式。以流程管理为导向,实现“工作找人”。将执法结果监督转变为过程控制,规范统一执法。以“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为原则,简并了涉税事项、流程和表单。
(四)加强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将提高税法遵从度作为税收管理的战略目标;立足于风险防范,着眼预警提醒,聚焦高风险领域和对象。
(五)建设信息化纳税服务平台。金税三期优化系统引入以纳税人为中心的业务理念,突出个性化服务,建设能提供多种渠道组合的、协同服务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手段和统一的服务内容,能够提供网上、电话等多种办税服务渠道,以及提供涉税事项处理、信息查询、推送与发布、双向交流互动等全方位的服务,从而满足纳税人多方位的纳税服务需求。
(六)实现信息共享和外部涉税信息管理。金税三期优化系统通过建设国税、地税统一标准的核心征管应用系统,实现国地税业务交互、信息实时共享,加强共管户的管理,实现联合登记、联合双定户核定、联合信用等级评定、申报信息共享,提高双方信息采集准确率,达到国地税双方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源管理水平的目的。并通过双方信息的共享共用,优化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以外部涉税信息交互为基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全国统一的外部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交换通道,形成以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应用为主线的管理体系,为强化税源管理提供外部信息保障。
(七)推进全员建档管理模式。金税三期优化系统针对所有办理涉税(费)事项的组织和自然人建立税收档案,确认组织和自然人唯一有效身份证明,并在国地税通用,改变了以往基于税务登记制度的税收建档模式,实现税收全员建档。将全员建档管理模式全面应用于各业务流程的业务处理过程中,为管理决策系统实现一户式电子档案查询奠定基础。此外,把自然人纳入税收建档的范围,强化自然人税收征管,为即将建设的全国统一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开展的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改革、财产税深化改革等奠定前期基础和提供数据准备。推进自然人税收管理,基于现行税制和对个人税收管理的实践探索,实现对自然人的建档管理和信息共享,增加财产登记与投资管理、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一户式档案查询等自然人税收管理的内容,建设自然人数据库,为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管理提供手段支撑。
(八)推进财产一体化管理。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从精细化管理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提出了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和车船税收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了跨税种、跨纳税环节的信息共享,深化了税收管理的颗粒度,将以前停留在纳税人层级的管理深入到纳税人所拥有的财产层级。以房地产一体化管理为例,分土地使用权取得环节-房地产开发或建筑环节-房产交易环节-房地产保有环节共四个环节进行管理,不动产项目按照土地受让申报—土地登记—不动产项目登记—建筑业项目登记—开发产品登记—销售房屋的信息采集—房产交易税费申报—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注销等任务流一步步进行,以“税源管理编号”保持不变为抓手,实现全过程控制,使申报纳税、征收管理更严谨规范。
��<+����yR �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1月19日前完成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工作。
10.问:在系统切换期间,税务机关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税事项,如有增值税抵扣凭证需认证和申请抵扣如何处理?
答:在系统切换期间,纳税人仍可进行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认证和抵扣(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抵扣业务)。对上述增值税抵扣凭证需认证和申请抵扣的,可持纸质抵扣凭证或载有抵扣凭证电子数据的数据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认证和申请抵扣。
11.问:新旧系统切换停机期间,纳税人可以正常开具发票吗?
答:新旧系统切换不会影响纳税人开具发票。无论是使用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开票的纳税人还是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票的纳税人,均可以正常开具发票。
12.问:金税三期系统中普通发票验旧如何操作?
答:金税三期系统的验旧操作较之以前更简便,可以通过开票软件纳税人端口按照金税三期系统的数据导出格式,自动导出验旧数据(数据为发票存根联数据、发票汇总验旧数据)。之后在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办税大厅进行验旧数据导入,完成发票验旧。
13.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出口企业还要在金税三期系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的认定、变更和注销业务吗?
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出口企业不需要在金税三期系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认定的认定、变更和注销业务,仍统一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内办理即可。
14.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非居民企业都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答:是的,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非居民企业均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具体要求是:常驻代表机构应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申报的纳税人应办理组织临时登记;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自行申报的非居民企业应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15.问:金税三期系统对非居民企业办理组织临时登记有什么新要求?
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非居民企业办理组织临时登记时,必须录入非居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信息,所以纳税人在办理该项业务时应准备好相关身份资料。
16.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对办理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金税三期系统对办理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及扣缴申报期限等方面加强了管理,对逾期办理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逾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敬请广大纳税人注意非居民合同备案及扣缴申报的期限。
17.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将为纳税人带来哪些便利?
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将打造更好的纳税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规范、优质、全方位、多渠道的纳税服务。届时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如实现个性化政策咨询等;并将支持多元申报,建立起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电话申报、邮寄申报、代理申报、办税服务厅窗口申报、自助终端申报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申报体系;同时建设网上税务局,不断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大大简化办税手续;而且,今后纳税人将依托税务机关的公众服务平台及前台获得税务资讯和纳税辅导,获得信息的渠道将更为统一,资讯将更为权威和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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